张五常教授在4月14日~4月25日间于西安交通大学讲授经济学,工作所限,我只能在第二个星期前去听讲,并且只能听了星期一~星期四的四次课。现将当时的一些亮点与感受记录如下。
我刚好是在张教授开始撰写《经济解释》并于香港的报纸上连载的时候认识他的,因此不仅从一开始就熟读《经济解释》,并且盛蒙张教授的青睐,能经常与他交谈聊天,可直接以该书的一些疑问相询。不过以我的经验,自行看书,潜心体会,辅以旁览相关书籍(如张教授自己写的散文,以及他经常提及的几位价格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方面的大师的作品),大致上就能理解《经济解释》的内容。在此基础之上再行提问,才有效果。否则一片空白或一知半解地提问,或者是答案其实早载于书中,或者没甚意义,问题的质量不高,张教授就会以惯常的“顾左右而言其它”的手法回应。提问者若觉得张教授“答非所问”,其因大概由此而起。
类似的情况其实也出现在“五常问答室”的环节里,这里也正好趁此机会一并地指出,期望各位读者能于深思熟虑后提出高质量的题目。否则即使不断地提问,质量过低的(如把张教授当成投资顾问那样问炒股理财类题目、最基础的经济学教材都有回答的题目等),我的处理是索性就地删除,质量一般的题目即使能提交给张教授,他也不会选择回答,或又是“答非所问”地借题发挥。
且说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一,讲授的内容是与利息理论相关的一系列概念,大致上是相当于《经济解释》卷二《供应的行为》中的第一章与第二章。
由于我已经对《经济解释》耳熟能详,所以我听讲的时候,主要是注意张五常教授陈述的内容与方式有哪些与书里写的相比有何新意。有朋友在听了第一个星期的课后,在博客里留言表示,张教授都集中讲一些基本概念,他觉得太浅,来此听课不是为了追星,因此不希望只听到一些熟悉得耳朵都起茧的基本概念。这一意见我是有转达给张教授的,无论是在第一个星期时我还没到西安,通过电话与张教授交流,还是在第二个星期到达西安之后再当面告知。当面告知时,还有另一位曾任职香港考试局的先生,是张教授的学生。因为香港的中学升读大学的高考中有经济科,其中微观部分的考试内容就是围绕着《经济解释》而展开,那么这位先生对于《经济解释》的熟稔程度是可想而知了。当时我转达了这位朋友的意见之后,他们都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是没有真正理解张教授的东西。
我个人的想法是,这位朋友可能两种情况。一种是他熟知一般教科书的内容,但张教授对基本概念的界定与教科书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如果只看到他讲的东西与一般教科书的基本概念名称相同,就没有细心听讲的话,那肯定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另一种情况是,这位朋友可能跟我们一样,已经熟读《经济解释》,于是觉得没有从中听出什么新意。第一个星期的讲授因为我没有到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以第二个星期我所听到的四节课来看,虽然我早已熟知《经济解释》的内容,但一方面需要不断地把张教授的现场讲授与我自己私下阅读所获得的自行理解互相印证以确保自己没有“误读”,另一方面也要竖起耳朵寻找哪怕只是一分一毫的新意,因此收获还是蛮大的。
就以星期一的内容来说,有一点是大有新意的。也就是张教授比较仔细地讲解了收入折现为财富的那一条方程式。《经济解释》中由于本着不写任何数学方程式、不画任何几何图的宗旨,因此关于这条方程式只是说了一句此式在任何相关的教材都能找到就算了。(我曾在聊天中开玩笑,称教授这里其实是耍赖皮的,明明是需要这条方程式,但硬是不写,让读者自己去找其它教材,其实已经破了不写任何数学方程式的“戒律”了。教授也就嘻嘻笑着以示默认。)讲课时的新意在于,把最常规的那条将有限期的、年年不同的收入折现成现值的财富的折现式变形成无限期的、年年相同的(年金)收入以固定利率折现成财富的折现式后,这个年年相同的年金收入就是弗里德曼在《消费函数理论》中提出的、用以反对凯恩斯的实质为现期(短期)消费理论的永久消费理论里的永久收入(Permanent Income)。
课后再翻阅《供应的行为》中的相关章节,发现书中其实是有提到这一点的,虽然只是一句话就带过。(这是我在不断地深化理解《经济解释》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很多时候觉得又深入了一点,多理解了一点新的东西,但翻回《经济解释》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书中早就对于这一点写得清清楚楚了,虽然往往都是一句带过,但确实是已经写了的。可是在没有真正理解之前,却好像给什么蒙了眼睛一样视而不见,就是看不见。这也说明《经济解释》一书,每一句都意味深长,不能遗漏。)
正因授课的时候不是讲一句,而是讲了相当一段时间,有足够的强调,于是提醒了我们的注意。而且,授课时的讲解也确实还是比书中的一句带过要更清晰。但还是有些背后的潜台词即使在课上也没有完全说出来,需要我们自己通过回味深思来发现。如弗里德曼认为,不是像凯恩斯想的那样,是短期收入决定了短期消费,而是长期收入决定了长期消费,显然是因为短期消费的性质就跟短期收入一样,年年不同,因此争取最优的短期消费就像说争取最高的(年年不同的)短期收入一样不可取。反之,长期消费就性质就类同于长期收入,年年相同,是可以争取最优化的对象。这样一看,弗里德曼关于永久消费理论的思想其实完全来自于费雪(Fisher)的利息理论,是其理论在消费理论方面的一个具体的应用,消费函数也就不过是把那条折现方程式中的符号改了一下经济含义。这也就是为什么张教授在讲课时说,弗里德曼的《消费函数理论》其实是从《利息理论》抄过来的。(这种直截了当地评价其他经济学家的话倒是不会在《经济解释》中出现,只有在听课时才会听到的。也正因讲课时,张教授讲话比较肆无忌惮,显得其表述比书上写的更清晰。)
想深一层,弗里德曼的《消费函数理论》属于宏观经济学,而这条折现方程式属于微观,这样一看,微观、宏观就全打通了。再想深一层,整个宏观经济学的内容,无非就是以消费函数理论为基础的国民收入理论加上货币理论,而货币理论的基础就在费雪方程式上,而消费函数理论也出自费雪的《利息理论》的话,无怪乎张教授以前在聊天时跟我说过,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就在费雪的《利息理论》里。
课后我向张教授谈了以上对这一课的感受,他表示以后在修订《经济解释》的时候,会把这一点写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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