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回答近期读者提得最多的一些典型问题。
其一:这种使人民币钩住一篮子物品的制度,会不会造成政府全面控制物价?
这个问题早在我前述那篇笔记在网上流传时就已经有人提出过,而且提问者的来源正是北大经济论坛这参与者应该都有相当的经济学专业背景的地方。然而这个问题分析下来,就会发现,提问者若不是没有学过、就是学过也没有真正学懂经济学的货币理论中最基本的知识。
因为我的那篇笔记中出于简化的需要而用了黄金为锚物品作例子,北大经济论坛就有人指出,这样的货币制度固定了金价,岂不是等同于物价管制?而如果把锚物品从单一的黄金扩大到大致能反映一个经济体的状况的一篮子物品的话,政府岂不更是全面控制了所有重要物品的价格?
首先我们从事实来看一下这种论点的荒谬性。如果上述的质疑是正确的话,那金本位制就是历史上管制金价最严格也最成功(因为维持时间最久)的制度了,因为金本位制下金价就是天然地固定的。例如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例,二战后美元挂住黄金,其它各国货币挂住美元,在70年代美元危机爆发之前,金价一直都丝毫不差地固定在一盎司35美元的水平上。如果这叫做物价管制,为什么从来没有经济学家反对?不仅没有人反对,当这个制度濒临崩溃的时候,大家还竭尽全力去挽救它,甚至于“欧元之父”蒙代尔直到现在还主张国际货币制度应该回复到金本位时代。(你们该不是要告诉我,芝加哥学派出身的蒙代尔会是反自由市场的政府干预主义者吧?)
再看金本位制之后的情况。我们大概可以放心地作出以下的判断:经济学上所有的货币主义者同时都是信奉市场的自由主义者。而所有的货币主义者的共识是,一个负责任的中央银行,就是一个严格地控制货币供应量、以抑制通胀为货币政策的优先目标(而不是像凯恩斯主义者同时也是政府干预主义者所主张的那样,货币政策的优先目标是刺激经济增长)的中央银行。这无非是说,把货币钩住通胀率。虽然后面我将会解释钩住通胀率跟钩住一篮子物品的价格指数有什么区别,但在钩住这一点而论,二者是类同的。(因此张五常教授曾经把一篮子物品的价格指数称为“小通胀率”,因为这篮子的物品比计算一般的通胀率所涉及的物品种类要少得多。)如果钩住一篮子物品的价格指数就是全面控制物价,那钩住通胀率对物价的控制程度只会是更全面而不会是更片面(因为一般通胀率涉及的物品种类更广泛得多)。那就奇哉怪也了。怎么那些市场自由主义者(货币主义者)们竟然会推崇一个全面控制社会各方各面的物价的政府为负责任的政府?竟然会以此为自己所主张的理论的基本原则?
接着我们就从理论上分析一下这论点荒谬性的根源所在。第一,问题是出在对“价格管制”这一概念的顾名思义、不求甚解,只要见到价格固定就认为是政府在管制物价。
如果只是按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确实政府采取某些措施使某种或某些物品的价格固定下来就是管制物价,然而这“某些措施”是包含了很多性质完全不同的措施的。大致上来说,这些措施有以下几种:(1)发布行政指令,直接禁止供应商把价格厘定在高于规定的价格之上(如限价令)。(2)管制需求(如配给制)。(3)增加供给。(4)控制货币供应量。
从来没有经济学家会把第四种归纳为价格管制的措施,因为它的本质其实是稳定币值,管制的其实是货币自身的价格,而不是货币所钩住的一种或多种物品(锚物品)的价格。我们通常把货币看作是物品的价格,其实逻辑上物品也可以看作是货币的价格,既然货币的价格被管制着不变,当然锚物品的价格也是被管制着不变的了。但正如张五常教授在以往多篇文章中已经指出过的那样,什么物品的价格都不该管制,但就是货币的价格必须被管制。打个比方最容易理解这一点,货币就如同一把尺子(长度的标准单位),其最基本的功能是用来量度其它物体的长度的。其它物体的长度可以变化,尺子这个长度的标准单位可不能变来变去,否则不同物体的长度怎么能有个准绳去进行比较?
所以,说货币钩住锚物品就是价格管制,从字面上说,对;但问题是,那根本不是经济学家所批评、反对的那种会造成租值消散的浪费的价格管制,所以,也不对。那些质疑以一篮子物品为锚的货币制度是全面管制物价的人,是用后者的后果去批评前者的措施,若不是不懂概念,就是偷换概念。
(PS:经济学所批评反对的价格管制措施,不但不涵盖上述的第四种,也不涵盖上述的第三种,事实上增加供给才是真正能有效而又无不良后果的平抑物价的正确措施。只不过增加供给通常受制于资源约束、生产周期等因素,不采用这种措施往往是不能也、非不为也。不过本文不是要分析价格管制的各种措施,这里就不多说了。)
第二,问题是出在对货币理论的似懂非懂。如前所述,没有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不把货币供应量控制在与锚物品的数量相适应的水平上,从而控制物价水平(通胀率)的稳定的。如果不控制物价水平才叫自由,那当年疯狂滥印金圆券、使物价水平走过一条街就已经飙升数倍的国民政府最自由、最不控制物价了。这样的经济学常识,是上过《宏观经济学》的货币部分和《货币银行学》这两门基础专业课的人都应该掌握的。
(未完待续)
(按:张五常博客原则上只发布张五常教授的作品,因此本文只会在这里公布一段时间,本文永久保存的是“张五常博客副版”,本文的永久地址是: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7408992&Key=643273345&PostID=10760652&BlogID=504105


档案
日志
相册
视频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