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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0 | 个人荣辱何足道哉?

最近我再受非议,是大新闻,报道手法与去年《东周刊》的封面故事如出一辙,有策划的:先到美国取旧料,然后派狗仔队到深圳拍几张照片,借口大爆旧闻。有官司正在美国进行,哑子吃黄连,不应开口,但很多同学们要求我说几句,律师认为如下可以说:

三年多前美国起诉说我欠税,从我太太与子女拥有的公司拿走大约一百四十万美元。一位加州的资深税务律师跟进该案,说我没有欠税,于是提出法理及证据,要求对方解释。等了一年得不到解释,该公司起诉美国政府,理由是:(一)张五常没有欠税;(二)对方不应该从我太太及子女的公司拿钱。有公开文件,所以可以说。

几个月前弗里德曼给我电邮,说知道对方要与我协商和解,希望我尽早解决这不愉快事件。我回邮说律师不让我自己谈,要由代表我的律师谈,奇怪对方没有接洽我的律师。弗老是我最敬重的人,有什么要求我会依他老人家。我给他的回邮只略为解释我知得不多的情况,主要跟他谈中国与人民币。等了许久再通电邮,弗老没有提税事,只恭贺我被选为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经济学者。

没有跟进多少正在进行的官司,也听不懂。律师只要求我解释一些旧文件,不让我左右诉讼。这些日子我的思维集中于中国的经济问题,认为中国终于走出了一个漫长的黑洞,见到光,但困难仍多,是关键时刻。七十岁了,上苍保佑,智力不减当年,经验远为老到,专业所在,认为自己还可以作出一点贡献。我想:关乎炎黄子孙的生计与知识,不要管任何干扰,做得多少做多少,多想一天算一天,个人荣辱微不足道!

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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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0)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发表于 12:29  | 最后修改于 2006-05-3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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